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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陈兴杰 菁城子 2016年08月24日 10:52
我和朋友对一位网红少女的评价产生了分歧。这种事情并不经常发生。
事情起因是这样:美国犹他州的12岁少女阿雅娜(Aryanna),在脸书晒她在非洲的狩猎照片,引来网友谴责。狮子长颈鹿的尸体激怒了动保组织,他们对阿雅娜发出死亡威胁。在我看来,网友大惊小怪,动保组织的做法更是恐怖行径。12岁的阿雅娜敢于持枪狩猎,可见她的彪悍。看网上照片,阿雅娜英气勃勃,初显美貌。在这个流行娇弱病态美的时代,这样质朴强健的美女,真是难得一见。
我对阿雅娜的赞美引起了朋友反感。他认为,12岁少女狩猎野兽,这本身已经够骇人。杀死动物,还兴高采烈举起猎枪,丝毫没有怜悯与愧疚,足见她这人冷血。这样的女孩子哪有美感可言。网友的谴责,可以敦促别人,抵制这项恶心的运动。
朋友的评价,我难以直接反驳——审美是很个人的事情,难说对错。我也不会荒唐到认为,敢动刀枪的女孩就一定是美。如果杀的是鸡鸭猪羊,我常不忍其觳觫,体会不到什么美。在狩猎场上,用猎枪射杀狮子羚羊,不舒适感却消失了。在我看来,后者展现了刚健质朴的野性之风,是尚武精神的遗存。指责狩猎者内心残忍,未免过于苛责。在很多慈悲者眼中,征服自然罪孽深重,人类根本不该走到这一天——这未免太假惺惺。
由此可见,审美差异是非常个人化,经常自相矛盾。原心问迹,凭主观直觉责问“善良”,非常不靠谱。动物狩猎这种极具争议的事情,应该怎么看待?有没有一致标准,对这类行为的正当性做出靠谱评价?答案很简单,那就是产权。
私有财产范围内,无论狩猎让多少人不舒服,它都完全正当。森林草地被划为领地,只要交钱,遵守游戏规则,射杀狮子大象,没有什么可指责。被射杀的动物,在人类的眼中,只是被划定的普通财产。在狩猎这件事情上,12岁少女阿雅娜没有做错。她把照片发在个人主页,炫耀战果,也没有任何问题。心灵受伤害的动保人士,他们的适当做法是关掉网页。
商业狩猎有利于保护野生动物保护。狩猎是有钱人才玩得起的游戏。杀死一只狮子,通常要缴纳几十万美元,猎杀几只野猪,也要花不少钱。狩猎者满足了血气贲张的欲望,狩猎场也获得大量收入。这些钱足够在当地雇佣一大批人,支撑起整年开支,甚至可以购买汽车和武器,打击盗猎团伙。
狩猎场会不会竭泽而渔?很显然不会。野生动物是他们的资产,他们有强烈动机使动物繁荣多样。他们会限定射杀数量,保护怀孕、尚未长成的野兽。一旦有人犯规,将会处以高额罚款,甚至将其驱逐。狩猎场还会干预动物繁衍,增加种群数量,好给当地带来人气。通过狩猎保护野生动物,这已经是公认可行的做法。中国新疆的布尔津狩猎场,由于开展国际狩猎运动,10年内野生动物数量增长了5倍。
商业狩猎,对当地人而言也是福利。狩猎场不仅带来就业,也提高了当地土地价值。狩猎场会花钱购买土地,或给予农民补偿,敦促其停止垦殖。这也有利于环境恢复,提高民众生活水平。在一些地方,由于法律保护,很多野生动物过剩,给农牧民造成很大威胁。狩猎恰恰是减少野兽之害,同时还能赚钱的好方法。
声称热爱动物,要求禁止“野蛮运动”的人,他们除了喊口号,有做过什么吗?面对猖獗的盗猎,野生动物的减少,当地民众的困苦,富人舒筋展骨,一展豪气的渴求,他们或是束手无策,或者无动于衷。他们不想见野生动物被打死——他们觉得那样太过残忍,却看不到狩猎的正当性,以及背后的经济合理性。
谴责狩猎,甚至要求将其禁止,从纯粹审美的角度看,也没有什么好处。生活不只是精致柔软,还有粗野豪放的那一面。心地善良,有所不为,这固然是好;勇猛尚武,无畏于野兽,同样值得珍视。
狩猎不是滥杀,它也讲究规则,比如不虐杀,不错杀,不打怀孕和幼小野兽。这些规则都包含着克制和道德。拒绝狩猎运动,这些文化的内涵就无法为人所知。人们只会肤浅地谴责12岁魔女,指责她滥杀无辜,却感受不到更丰富的意味。